国家工商总局与韩国特许厅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韩在商标等领域双边合作基本框架正式建立
6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代表国家工商总局与韩国特许厅长官高廷植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大韩民国特许厅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中韩在商标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领域进行双边战略合作的基本框架正式建立。
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前,付双建与高廷植进行了会谈。双方表示,中韩地理位置相近,文化相通,经贸往来频繁,在包括商标等在内的知识产权领域进行合作,必将对两国的经贸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经过充分协商,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时机已经成熟。在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框架下,双方将进行更深入、更广泛的合作,共同加强对商标权人的有效保护,促进两国经济的发展。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后,双方要进一步把合作内容具体化,定期对合作成果进行评估。
根据该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继续讨论商标权保护的现实问题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问题,包括商业秘密的保护、商标恶意申请、与互联网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商标和企业名称冲突等相关问题以及其他类似问题;交流相关信息,尤其是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能力建设活动,如商标审查、商标异议、商标争议培训及其他类似培训;交流知识产权机构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及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方面的信息和经验,如利用网络优化商标申请流程及异议和撤销程序的做法;联合就对双方共同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问题开展活动,如通过商标体系保护地理标志以及研讨其他国际商标实践的进展情况等;双方就在两国开展商标权人教育活动进行合作,包括商标权保护的方法和利用行政执法体系保护商标,交流增强学生、企业家和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做法。
该合作谅解备忘录还明确了磋商、修订等有关条款。
国家工商总局国际司、法规司、商标局、商评委、竞争执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谈和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